近日,一份關于中國被禁足球員秦升等人的足球丑聞一審判決書在網絡上廣泛傳播,引起了公眾的廣泛關注。據判決書詳細內容披露,上海申花足球隊的孫世林在效力期間,曾涉及一場足球比賽的操縱事件。
在2021年5月的一場重慶兩江競技隊與滄州雄獅隊的比賽前夕,朱宏興為了在賭博平臺上獲利,企圖通過操縱比賽結果來獲取不義之財。他找到了申花球員孫世林,希望通過他聯系到重慶隊的后衛(wèi)孫凱,以不正當手段贏得比賽。然而,孫凱第一次拒絕了這一提議。然而,孫世林卻向朱宏興謊稱孫凱已經同意參與踢假球,這導致了朱宏興的賭博行為最終失敗。
令人震驚的是,同年7月,在另一場重慶兩江競技隊與廣州隊的比賽前夕,朱宏興再次找到孫世林,讓他再次勸說孫凱參與踢假球。這一次,孫凱選擇了妥協,并答應了這一請求。在比賽中,孫凱采取了消極防守的態(tài)度,直接導致了重慶隊以1-3的比分不敵廣州隊。
朱宏興在這場比賽中下注40萬元,并成功獲利32萬元。而孫世林則從中分得了14萬元的好處費,并從中拿出2萬元分給了孫凱作為“酬勞”。然而,這一切的陰謀和貪婪最終都被法律所制裁。這份判決書不僅揭示了足球界內部存在的嚴重問題,更是對整個體育界的一次嚴重警示。足球作為一項競技體育,應當以公平、公正、誠信為基石,任何違背體育精神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